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会员8323:好评
温馨的酒店,服务很好,看我带小朋友入住每天都送小玩具,特别表扬客房李明英为我们整理房间很用心
Air王:好评
前台胡瑞服务好 下次还会来住的
林双茜:好评
去年夏天入住过,印象一直很好,这次再去青岛直接这里。很喜欢他家复式房,住的比较舒服。酒店位置好,打扫干净,每天还送水果、牛奶,早餐也特别丰盛。服务也很细致,晾洗的衣服落在房间,酒店联系我给快递回来了,非常感谢!评价的晚了,不好意思!